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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0年06月25日 14:57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裴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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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六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九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的通知》(苏教高函〔2020〕8号)要求,现就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事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A.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B.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C.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D.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A.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B.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于6月30日前根据项目数量分配要求(附件2),填写《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档一份加盖公章交至逸夫楼802室,电子档发送至:yanglq@hyit.edu.cn,并于7月5日前组织参赛团队完成线上报名工作,报名入口:“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相关操作可参看《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报名平台学生操作手册》(附件4)。

四、其他

1.请各学院、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团队参赛,同时安排教师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赛前指导工作,并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查询大赛官网“常见问题”链接:http://cy.ncss.org.cn/problem,或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实践科:0517-83591227。

附件:

 附件1-7.rar

1.《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六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九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的通知》

2.《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级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分配》

3.《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4.《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报名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5.《商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6.《大赛路演PPT要素模板》

7.《常见问题解答》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