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班团员大会推优,院分团委考察审核,拟推荐下列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以电话、信件、来访形式向人文学院分团委反映。电话:0517-83559112(分团委办公室)、19895901300(院分团委副书记裴付伟)。
附件: 人文学院2021年第二批组织推优名单汇总表.docx
人文学院分团委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