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妇联,各驻淮高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树巾帼创业创新的先进典型,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挖掘培养优秀人才,激发全市广大妇女爱岗敬业、钻研技术、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积极性,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策部署做出积极贡献,拟开展淮安市第二届“巾帼匠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建好周总理家乡具有象征意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淮安影响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职工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推荐选拔、宣传引导、培育激励为手段,培养选树一批具有高超技艺、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巾帼匠星”,为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智力支撑和舆论引领。
二、评选时间
2020年11月—2021年3月
三、推选类别及条件
1、女科技工作者:承担科研任务、在科技创新一线工作的企业、高校院所女性创新人才,优先推荐入选省“双创计划”、省“333工程”和市“淮上英才计划”、市“533英才工程”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的女性创新人才。
2、优秀女企业家:善于开拓创新,经营的企业符合省市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能够带动就业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导向作用。
3、一线女工作人员: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具有长期一线工作经验,并在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女工人或拥有一技之长、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4、乡土女人才: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传统工艺、现代实用技术、古建园林技艺的能工巧匠。
四、时间安排及名额分配
活动分项目初选申报、网络评审、书面评审、现场颁奖四个环节。其中项目初选申报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妇联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网络评审及书面评审由市人才办、市妇联组织实施,现场颁奖由主办单位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初选申报环节(11月10日—2月1日)。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淮安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市直相关单位推荐参评对象,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个人自荐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至各县区妇联报名参评。推荐材料于2月5日前上报至市妇联发展部。
2、网络评审、书面评审环节(2月20日—2月29日)。网络评审通过市人才办、市妇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参评人员情况,网友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比参考;书面评审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最终结合网络评审和书面评审情况评选出各类“巾帼匠星”各10名,共40名。
3、现场颁奖环节(3月上旬)。举办淮安市第二届“巾帼匠星”颁奖典礼。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巾帼匠星”培育、发掘、推荐、选拔、宣传、培养等各项工作,可结合区域、行业发展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特点的匠星培养选树活动。要善于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网络、展览、讲座、报告等多元手段,向全社会讲述匠星故事,充分展示匠星创新成果,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2.请各级妇联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市妇联发展部。
3.请各单位和申报个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市 妇 联 罗 超 89080973 15189571250
邮箱:haflfzb@126.com
附件1:淮安市第二届“巾帼匠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淮安市第二届“巾帼匠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1月6日
您好:第二届“巾帼匠星”推荐评选工作通知,请查收,时间较紧,请于2月5日前上交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市 妇 联 罗 超 89080973 15189571250 邮箱:haflfzb@126.com )
附件1
淮安市第二届“巾帼匠星”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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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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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属地 |
县区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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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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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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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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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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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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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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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
□干部 □专业技术人员 □普通工人 □其他(请注明 ) |
技能等级或职称 |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初级工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
从业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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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面获得荣誉(县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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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述(300字左右,包括技术特长、社会贡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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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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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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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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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类别(填序号):①女科技工作者②优秀女企业家③一线女工作人员④乡土女人才。
2.此表一式两份,A4正反打印。
3.需提供所申报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另附8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做到有值得弘扬的工匠精神、有深动感人的工匠故事、有货真价实的卓越成果。
附件2
淮安市第二届“巾帼匠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推荐类别 |
推荐名额 |
县区(含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 |
四种类别各推荐1名 |
市直 |
市科技局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市科协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市文广旅局 |
乡土女人才 |
1 |
市教育局 |
一线工作人员 |
1 |
市公安局 |
一线工作人员 |
1 |
市文广局 |
乡土女人才 |
1 |
市工信局 |
类别不限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类别不限 |
1 |
市交通局 |
类别不限 |
1 |
市水利局 |
类别不限 |
1 |
市人社局 |
类别不限 |
1 |
市卫健委 |
一线工作人员 |
1 |
市总工会 |
一线女工作人员 |
1 |
淮阴师范学院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淮阴工学院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
女科技工作者 |
1 |
自荐 |
类别不限,名额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