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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0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2020年02月14日 13:42 来源:人事处 作者:裴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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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20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20〕3号)及《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苏教规〔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2020年度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类别

(一)访问学者。我校推荐名额4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人员再次派出可选择6个月),对境外研修12个月人员,省财政资助14万元人民币/人。

(二)团队研修。我校推荐名额1个(团队成员3-5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省财政资助10万元人民币/人。

二、申报要求

访问学者和团队研修在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和考核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并将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请各部门、教学单位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和通知精神,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和纪律,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尚未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且符合应用型高校教学和管理团队研修的相关人员,若选择兼报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或管理团队,经确定为团队研修人员后由省教育厅委托相关机构帮助联系境外接受单位。

(三)推荐人选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推荐人选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科研团队研修带头人应受聘正高级职务。

(五)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9-2020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2),学科排名以2019-2020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六)推荐人选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英语专业不限)。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9-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5.5分,托福61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6.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需符合英语成绩要求。

(七)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境学习的人员,回校工作满3年后方可申请。曾获得过本项目资助出境的人员、正在国家和省公派留学资助期内的人员不予推荐。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访问学者)》、《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4)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内邮箱11040005@hyit.edu.cn。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7)科研团队需提交课题立项或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8)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政审表见附件6)。凡复印件均需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除上述装订成册材料外,请另行单独再提供以下材料用于申请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赴台湾研修教师除外):(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政审表原件);(2)研修方案及研修日程安排表(见附件7);(3)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8)。

(二)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组织教师申报,并于2020年3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校内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蒋红玲联系电话:13511550443

四、学校相关政策

《淮阴工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淮工院〔2018〕54号)中规定:

学校鼓励支持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等公派留学资助项目(计划),除享受有关基金规定的资助外,学校另给予资助标准20%的额外资助。

学校公派出境研修人员,如近两年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等公派留学资助项目(计划)未获批,资助标准增加10%。

人 事 处

2020年2月13日

附件:

 附件1-8.rar

1.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2.2020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3.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访问学者)

4.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

5.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6.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7.研修方案及研修日程安排表

8.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