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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年03月26日 15:58 来源: 作者:许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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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2020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针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三大攻坚战”、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疫情防控法治保障、预防青少年犯罪、妇女儿童权益、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注重应用性、实效性,能出成果,有所借鉴。

二、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2020年度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对确定立项并按要求完成的课题,按照《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淮法学201821号)规定,市法学会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按评审确定的等次分别予以经费资助:重点课题获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为10000、5000、3000元;一般课题获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为5000、3000、2000元;自选课题获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每项分别为3000、2000、1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须是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重点课题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法律实务部门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科级以上职务。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应不少于3人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三)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超过两个。

(四)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市级或市级以上相同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

(五)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六)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

(七)立项结果在淮安长安网公布。

(八)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鼓励以决策咨询报告为课题成果。成果字数:重点课题一般不少于1万字,一般课题、自选课题一般不少于6000字。

(九)2020年10月15日前,市法学会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结项评审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五、申报办法

   申请人可在淮安长安网(http://zfw.huaian.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相关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于2020年4月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qgqjy@hyit.edu.cn,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附件: 2020年度淮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