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推进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国家社科基金将于年底发布《课题指南》,在此基础上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当下学术前沿进行选题,最终以2021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为准。
二、申报条件
参照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1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三、申报动员组织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目,做到应报尽报,社会科学处将做好后续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2份(A4纸左侧装订)、《汇总表》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北京路校区尚学楼1108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qgqjy@hyit.edu.cn。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仇桂且 联系电话:83559508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zip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