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校学工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人文学院“江苏银行专项励志奖学金”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获得三等及以上校内奖学金。
4.诚实守信,自强自信,生活俭朴,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道德品质优良,在综合测评中德育为良以上(含良)或80分以上(含80分)。
5.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表现突出。
6.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7.原则上不与其他企业奖助学金兼得。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院评选奖励4人,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标准2000元/人;二等奖1名,奖励标准1500元/人;三等奖2名,奖励标准1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江苏银行专项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江苏银行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并在学院公示3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学工处。相关文件已发给班级资助委员。
人文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