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党总支:
为落实淮纪发〔2015〕5号《关于在全市评选“十佳勤廉村官”和“十佳‘五德’干部”》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淮安市十佳“五德”干部候选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品德高尚。在践行政治品德、思想道德、为政官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自我要求严格,事迹突出,群众评价高。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谋事创业务实扎实,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解决问题,在服务基层和群众方面成绩显著。
3、为政清廉。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辖范围内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4、作风优良。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表率作用发挥好。
二、推荐办法
请各党(工)委、党总支对照评选标准,于5月10日前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好附件1、2交至纪委办公室。校纪委将择优推荐。
各党(工)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五德”干部推荐上来。
淮阴工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关于在我校评选十佳.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