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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2015年03月06日 15:1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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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为便于学校各部门、单位安排好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以及暑假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5月4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三、端午节:6月20日至2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3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四、暑假:从7月10日开始放假。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安排好工作,并在每次假期前及时将部门、单位的假期值班安排情况(含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电话)报送校办综合科。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