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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通知

2013年02月24日 10:09 来源: 作者: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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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接《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通知》[苏教外〔2013〕8号]精神,现将申报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一、资助重点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或新兴专业学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重点资助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师从一流的导师、进修一流的学科专业。

二、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分为三类:(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3)课题组(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申请者需填报2个国别,避免同时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3.高级研究人员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访问学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博士学位者工作满两年),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30至45周岁。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年龄30至50周岁,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4.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含)以上。

申请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也可推荐上报,但需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2013年10至12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并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

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本年度已申请《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四、在外费用标准及奖学金额度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在国外生活包干费按国家标准执行。课题组成员与访问学者标准相同。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颁发将根据申请人课题准备情况、与项目资助重点的关联度、已对外联系进修研究情况、所在单位的条件、申请的专业和国别、专家评审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其额度具体为:

访问学者:12个月分14万元/12万元两个类别;9个月分10.5万元/9万元两个类别;6个月分7万元/6万元两个类别;3个月按3.5万元计额。

高级研究人员:按国家月生活标准计额。

专项课题组人员按每人每月1.1万元计额。

学校原则上不承担录取人员出国配套经费,奖学金额度比照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生活费标准进行配套,不足部分及往返国际机票费用由个人从课题费中支出。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申请人填报《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或《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课题组申请表》。填写《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并报电子档。

2.学校审批

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学校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人员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准备好网上报送材料,网上报送方式详见《江苏政府奖学金材料网上报送操作说明》。

查询网站:www.ec.js.edu.cn。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3月4日下午下班前;申报地点:行政楼309室;联系人:李晓慧;电话:83591021。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通知》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