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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政策及计划

2012年12月21日 08:40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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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主要对象

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学科带头人

招聘人员须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 具有教授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 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 近三年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或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

3. 近三年作为项目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

4.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并被SCI、EI(源期刊)、SSCI收录的论文5篇以上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并被SCI、EI(源期刊)、SSCI收录的论文15篇以上。

(二) 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

1. 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能胜任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近三年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或有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2. 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海归博士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高校教师基本素质,有较大科研潜力。

3.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具备高校教师基本素质,本科第一学历与研究生在同一学科,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上是“985工程”或“211工程”的高校。

4. 辅导员、教辅等岗位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招聘人员待遇

除享受校内相应人员的待遇外,还享受:

(一) 住房及安家费

1. 为学科带头人和教授提供130平方米左右的过渡房一套供租住,安家费2万元。

2. 为博士研究生提供90平方米左右的过渡房一套供租住,安家费2万元。

过渡房的使用期限均为3年。

(二) 购房补贴

1. 为理工类学科带头人提供1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带头人提供80万元以上购房补贴。

2. 为教授提供 50万元以上购房补贴。

3. 为博士研究生提供20万元以上购房补贴,海归博士增加10万元购房补贴。

特别优秀人才的引进待遇可面议。

(三) 科研启动费

1. 为理工类学科带头人提供15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带头人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

2. 为理工类教授提供8万元、人文社科类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费。

3. 为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提供5万元、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提供3万元科研启动费,博士后人员增加科研启动费2万元。

(四) 配偶安置

1. 教授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身体健康者,根据工作需要报上级批准同意后可随调;学科带头人配偶具有本科学历、身体健康者,报上级批准同意后可随调。

2. 教授配偶符合随调条件但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或报上级主管部门未获批准的,学科带头人可一次性享受10万元以上、

教授可一次性享受6万元以上配偶安置费。

四、其他

(一) 高层次人才也可按《淮阴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淮工院〔2010〕64号)文件办法采取柔性机制引进。

(二)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均为8年。

(三) 以上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简历材料应详实准确,网上报名请点击:

联系人:张虹 管永刚 电话:0517—83591020,83591021,83591175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邮编:223003

2013年人才引进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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