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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6日 09:35 来源: 作者:许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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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内容

1.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方面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等方面开展研究。

3.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为3年,一般项目为2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鼓励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1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立项结果公布前,如申报人新增获批立项上述各类项目中的任一类,有关高校和项目申报人应主动向省教育厅撤回项目申请)。

2. 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我校限报8项,其中思政重大专项2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1项,辅导员申报1项)。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校限报20项。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专项:我校限报10项,其中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分别不少于40%(四舍五入)

四、评审流程

各高校要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由高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各高校要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资格、研究方向高度契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畴、项目名称严谨规范、项目申报书无雷同抄袭,对出现不符合立项原则、结项成果要求明显偏低等问题的项目,省教育厅在审定时将不予立项。对于把关不严的高校,省教育厅将核减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各高校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进行评审(校外专家须占三分之二以上),评审要做到严格、规范、公平,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倾斜,防止出现因人设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要求同重大项目),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五、申报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一)重大项目

1.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附件2,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请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以下简称《活页》参加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申报人登录江苏省高校基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https://info.jse.edx.cn/login) 线上申报。

2.申报人及各高校参照《申报流程附件1),完成线上申报。

3.线下报送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纸质版1 、《重大项目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5份。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由申报人个人线下申报,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1.个人申报。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3参加校内评审。

2.校上报。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集中进行系统报送,项目申报人无需注册账号

3.线下报送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6)纸质版1、《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5份。

(三)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各方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预期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在获批项目后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主要形式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重大项目、外语专项等由立项单位资助的省高校哲社研究项目按照立项单位要求进行结项;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纪检专项等由学校资助的省高校哲社研究项目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2篇以上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1篇);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附采纳部门(专家鉴定)意见;结项成果为专著,项目负责人应正式出版署名为第一作者的专著1

六、申报时限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41日下班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北京路校区尚学楼1108室),申报一览表区分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分别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songlulu@hy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露露,联系电话:8355918359183

附件:

 1.申报流程.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docx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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