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和《淮阴工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一)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只能获得其中一项奖励;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专转本新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过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上一学年未获得校全能一等及以上奖学金,但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审指标
我院可推荐国家奖学金2名候选人(需向学校进行展示,差额评选)。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申报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个人申请表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和打印,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 9月26日16:00点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个人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需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需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盖章;
(3)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按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撰稿)、学生成绩单和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
(4)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需自行准备3分钟以内的个人展示ppt,暂定9月25日进行院级个人风采展评,10月12日进行校级个人风采展评。
(二)各班级务必优中选优,上报材料一旦被退回将取消名额。
上述材料纸质文本请在9月24日上午1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人文学院学工办908,电子文本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2069170733@qq.com。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淮阴工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填写及打印注意事项
3.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