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9日 20:11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时正杰
阅读次数: 【关闭】【打印】

班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和《淮阴工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做好我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一)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只能获得其中一项奖励;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专转本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上一学年获得校全能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得过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上一学年未获得校全能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审指标

我院可推荐国家奖学金2名候选人(需向学校进行展示,差额评选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申报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个人申请表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和打印,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 92616:00点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个人信息的电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需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需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盖章

3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按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撰稿)、学生成绩单和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

4)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需自行准备3分钟以内的个人展示ppt,暂定9月25日进行院级个人风采展评,10月12日进行校级个人风采展评

(二)班级务必优中选优上报材料一旦被退回将取消名额

上述材料纸质文本请在9月24日上午1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人文学院学工办908,电子文本以班级为单位打包邮箱2069170733@qq.com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淮阴学院2024年国家学金填写及打印注意事项

3.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5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