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师生双选工作做好准备,根据《淮阴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淮工研〔2023〕100号)和《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研字〔2021〕1号),现就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研究生导师是指学校已正式行文聘任,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包括已聘任的外单位兼职研究生导师、来源于大院名企合作单位的企业导师。
二、审核内容
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思想作风与职业道德、科研项目及经费、科研成果产出和年龄等方面。
(一)在思想作风与职业道德方面,研究生导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师德师风及安全稳定问题发生。
(二)截止至2025年9月13日研究生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和可支配经费情况。
(三)研究生导师具备学术素养,指导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
(四)研究生导师年龄在退休前能够完成一届学生的指导。
三、工作组织
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研究生导师填写《淮阴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符合指导条件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本次审核结果将作为分配指导研究生指标及下一步师生双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9月18日前将《淮阴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报研究生院。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83559107。
附件1 淮阴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2 《淮阴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淮工研〔2023〕100号).pdf
附件3 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实施办法(修订).doc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