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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17日 18:4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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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2020-2021-2学期教学任务已于20201117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至各教学单位,现将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认真做好复查工作,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

2.理论课原则上一个教学班只安排一名任课教师,如确需安排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应明确课时分配。集中性实践环节应落实到人,每班至少排定位指导教师,并按照教学进程在教务系统内录入起止周。

3.教学任务安排时,应该保证课表安排的均衡、合理,各教学单位须合理确定周学时及起止周,其中起止周以《2020-2021-2教学进程表》为准,同时要考虑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的周数,在教学进程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起止周可以多安排一周。

4.本学期按行政班落实教学任务。如果确需合班,一般只允许同专业合班,禁止跨学院合班。一旦合班上课,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合班,同时为减少理论教学与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的冲突,应尽量避免将不同进程的班级进行合班。

5.教学进程表是落实教学任务、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选课的基本依据,为引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冲突,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须依据各专业教学进程表确定课程教学班的教学进程。

6.萧湖双创基地所有课程教学班人数不得超过115人,萧湖双创基地研讨教室(容量60人)的使用需提前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7.思想政治类课程以及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课程组成教学班时30%的班级可以按照150人左右组班。

8.下午7-9节一般安排公共任选课、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及部分思想政治类课程,公共任选课北京路校区及萧湖双创基地安排在周一下午7-9枚乘路校区安排在周二下午7-9

9.学校中层干部每学期讲授的课程控制在4学分以内,每周授课不得超过4学时。

10.所有坐班人员如有承担教学任务的,需填写《坐班人员上课审批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承担教学任务的,需填写《学院领导上课审批表》(见附件2),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01124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待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11.时间要求。各教学单位须于20201124日(第十四周周二)前将安排好的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并填报已落实的和未落实的教学任务表各一份。教学任务表须经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未落实的任务表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未落实的原因和下一步落实时间。

12.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195号)(见附件3)规定,任课教师必须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对于不符合主讲资格的老师,不允许安排主讲任务。新教师入职第一年原则上不予安排排课。在课程教师选聘上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决,实行新开课试讲制。新开课及开新课应当履行试讲程序,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见附件4)。

13.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见附件5)安排教学任务,并于规定时间完成落实工作。


附件

1.坐班人员上课审批表

2.学院领导上课审批表

3.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4.淮阴工学院新开开新课教师任课申请表

5.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