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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4日 13:28 来源: 作者: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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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我校已通过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估,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我校开展电工、车工、铣工等十六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范围及归口学院

1、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2、建筑工程学院:工程测量员

3、自动化学院:电工

4、交通工程学院:汽车维修工

5、化学工程学院:化学检验员、化工单元操作工、化工总控工

6、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铣工、车工、工具钳工、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7、商学院:收银员、商品营业员

8、人文学院:茶艺师

9、生命科学与食品安全学院:评茶员

10、应用技术学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职业(工种)认定。

二、认定时间

各归口学院职业(工种)认定安排应在11月10至12月10期间,具体时间由学校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组织报名

1.学生报名

各报名单位(归口学院)应积极组织开展所属职业(工种)的认定工作,提前做好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计划,准备好认定考核所需的仪器、设备、场地;同时组织学生在归口学院报名。报名单位按职业、等级分别填写《淮阴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淮阴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生学籍及专业情况》(附件2)、《淮阴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登记表》(附件3)及《淮阴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开班审批表》(附件4),并于10月31日前报学校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审核。

2.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申请高级工等级认定,报名单位要审核考生中级资格证书并存档复印件,原则上毕业当年方可申请高级工认定,认定时申报条件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名单位上报的纸质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单位印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名要齐全。

3.报名费收取

中级工认定考核费用可以按《淮阴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费管理办法》中收费标准执行,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财务处;或者免收报名费。高级工认定考核不收取报名费。

4.系统内报名

由学校技能等级认定中心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平台上传学生报名信息、电子照片,完成学生信息填报。同时,在添加“评价计划列表”中填写本批次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基础信息,并提交相应的的实施方案与委托协议,完成系统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实施方案等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

四、组织考试

报名单位负责考场场地、物料准备等工作,并合理配置考务人员。考务人员提前7个工作日向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申请命题或试卷,试卷由认定中心打印、封装后,开考前交给质量督导员或考评组长带至考场。

申请中级工认定,提供与职业(工种)相近的三门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以申请免考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考试要选用标准化教室,30个人一个考场,环境安静、整洁、通风、明亮,便于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出。考试时应张贴考场分布图,并按规定进行考场布置。实操场地应按照实际设备仪器台套数合理安排座位,不能太过拥挤。理论考试、实操考试都要全程录屏,考试结束后,将视频提交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每个标准化理论考场监考人员为2名,校内质量督导人员由学校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派遣。考评小组人数视鉴定项目、考生人数而定,不得少于3人。培训教师不得参加任课班级等级认定工作,考评人员亲属参加本批次等级认定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每个考评组原则上不能全部由同一单位人员组成。

五、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阅卷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成绩评定由考评组长与考评员完成,考生成绩经公示后,由认定中心进行成绩录入,阅卷过程由质量督导人员监督完成。考生可以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自行查阅成绩,根据需要下载证书。

六、其他

1.技能等级认定实际开展时间应与《淮阴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中时间保持一致。如果发生临时性变更,与实际等级认定时间不一致,认定学院需书面作出说明,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2.报名单位申请等级认定时,同职业、同等级、同时间等级认定应一次性申报,不允许不同职业、不同等级、不同时间等级认定合在一起申报。同职业、同等级申报人数不少于20人。

3.报名单位应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如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该批次等级认定,同时列入黑名单,今后再申请等级认定,所有等级必须提供原件。

4.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联系人:赵欢欢;联系电话:83591034。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