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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4日 09:42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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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根据《淮阴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淮工教〔2024〕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微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地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本次立项重点面向数字孪生、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设置微专业。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设置的微专业应依托校内优势特色学科,明确主体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微专业设置应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

2.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15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每学分一般安排16学时。

3.每个微专业设置1名微专业负责人。微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4.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申报微专业。

5.微专业须制定完备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三、建设与管理

1.微专业所在学院填写并向教务处提交《淮阴工学院开设微专业申报表》、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审核。

2.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学院择优录取。最低开班人数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设定。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并按照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的要求开展培养工作。

3.微专业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式由开设学院决定。可根据每学期申请修读学生人数选择插班教学或单独编班教学。学生人数大于20人以上的,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单独编班的课程可安排在晚上、周末或假期。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4.微专业所在学院须制定过程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可行、高效的微专业管理模式。

5.学校支持微专业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在学校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等重点教学建设类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淮阴工学院开设微专业申报表》(附件1)、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朱明康,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

附件1:淮阴工学院开设微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淮工教〔2024〕6号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