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翔宇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表彰一批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超、教研成果丰硕、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深入推进“一流队伍建设”计划,全面实施人才队伍建设“1357工程”,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淮工院委〔2018〕3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二届“翔宇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校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且具备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在10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在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详见《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意见,向学校择优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每个学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学生评教。以近五年学生对申报人员的网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教依据。
4.学校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遴选教学名师人选。评审专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5.公示表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翔宇教学名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名额、选拨条件和工作程序进行推荐,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2015-2019)》(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教职工申报人才工程、评奖评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
(4)相关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由申报人教学业务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崔明,联系电话:0517-83559886,电子邮箱:cuim@hyit.edu.cn。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表
3.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2015-2019)
4.教职工申报人才工程、评奖评优思想品德鉴定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