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
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99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2015年第十二批资助项目、2016年第十三批资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4.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结项验收申请,按结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考核申请表》(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院部对结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经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鉴定,提出结项意见建议,报送省有关行业(产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结项验收工作的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总结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协议书要求,主动申请结项,提供结项材料,并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真实有效。
3. 第十二批、第十三批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联系人:崔明,联系电话:83559886,邮箱:cuim@hyit.edu.cn。
附件:
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第十二批、第十三批资助名单
2.结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3.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考核申请表
4.“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统计表
人 事 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