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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0日 15:44 来源: 作者:王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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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

                                 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及条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省教育厅推荐指标为享受特贴人员15名、省突贡专家31名,其中高技能人才各1人,指标不得相互占用。

(一)享受特贴人员的推荐范围为省教育厅主管省属高校中的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我校可推荐1人。各部门、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贴人员不重复申报。享受特贴人员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

(二)省突贡专家推荐范围为部属高校和省教育厅主管省属高校中的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可推荐1人。各部门、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往年曾入选人员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选拔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往年未获得过此两项称号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审核。各部门、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选拨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遴选推荐人选。

(二)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指标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未能入选,又尚未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选,将直接作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人选参加评审。

三、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视对申报人员实际能力和业绩的考察,注意适当向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倾斜,严格按照推荐名额、选拨条件和工作程序进行组织推荐,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请各部门、单位于4月20日17:30前报送以下材料:

1. 2020年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4),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汇总表须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 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填写《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

3.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以近5年为主);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单独装订成册。复印件需所在部门审核盖章。

4.《教职工申报人才工程、评奖评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6),经支部和总支签署意见后随材料一起报送。

申报材料请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7)。

联系人:崔明,联系电话:83559886,电子邮箱:cuim@hyit.edu.cn。


附件:

1.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2.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3.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4. 2020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5.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6. 教职工申报人才工程、评奖评优思想品德鉴定表

7. 申报材料袋封面


                               人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