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人社发〔2020〕27号
关于开展2020年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苏淮高新区人社局,市直及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5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勤人员(含省属驻淮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全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其中公需科目参考教材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为主,专业科目为本工种应知应会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
三、课时安排
工勤人员每年度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技师、高级技师每年40课时,其他工勤人员每年24课时。
四、组织形式
为方便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2020年全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统一使用“江苏省(淮安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由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淮安合作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承办。
培训考核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8月31日。工勤人员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为http://jshagk.59iedu.com),按照要求报名缴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相应的课时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打印《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记录》,逾期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将关闭。
2020年我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上报名缴费、培训考核的形式,详细操作流程见继续教育培训平台。
五、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培训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费,应从各单位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由工勤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六、教材征订
教材费按实收取。有教材需求的学员可与淮安市工考办联系,电话:0517-83786623,联系人:李大山。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引导和鼓励工勤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全员参与。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勤人员参训,严肃培训考核纪律。
(二)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作为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三)承办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要严格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注重培训质量。通过提高师资水平、优化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进一步强化学员思想理论素养,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操作技能,确保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联系人:张欢,咨询电话:13813342620。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8日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