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淮阴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审要求
1.送审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前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ISSN、CN刊号及条形码)或出版(必须有ISBN书号及条形码)的。任何发表在增刊、内刊、专辑、专刊、论文集等杂志或刊物上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均不得作为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鉴定。如提交学术著作或通用教材,则本人必须是主编,对于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字数不得少于8万字;对于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
根据有关要求,凡以“具有博士学位、来校工作满两年”的条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博士进修期间发表的论文(论著)一律不得作为送审材料。
2.申报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三篇(部)代表作送三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两篇(部)代表作送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其中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须由教授鉴定。
3.送审论文纸质版须复印期刊杂志封面、目录、封底和正文。原件须由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单位指定专人审核确认后退还申报人员;复印件须由所在部门、单位盖章;论著须提供原件。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每个送审材料袋中包含以下材料:
(1)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原件)共三篇(部)
(2)同行专家鉴定表(一份)
送审材料袋(自备)一式三份。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每个送审材料袋中包含以下材料:
(1)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原件)共二篇(部)
(2)同行专家鉴定表(一份)
送审材料袋(自备)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在提交纸质稿的同时,均需提交电子材料。电子版论文(论著)文件名为“姓名+论文(论著)标题名”,同行专家鉴定表文件名为“姓名+同行专家鉴定表”,申报人将自己的材料放进文件夹,以“单位+姓名+正(副)高”命名,交所在部门、单位汇总。
4.论文(论著)送审材料袋封面(附件1)A4单面打印,贴于材料袋上,送审学校栏不填;《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A4单面打印,第3页“代表作题目”、第6页“专家鉴定结论意见”栏的“学校、申报人姓名、拟评职务、代表作题目”须填写完整,第2页由所在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送审学科须和《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附件3)相一致。
5.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两年内有效。对于往年论文(著作)送审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含有“未达到”的人员,论文(论著)须全部重新送审,不得选择性采纳原有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如近两年均有送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须以最新鉴定意见为准。
二、报送要求
1.代表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送审。
2.申报人员须将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同行专家鉴定表》按要求放入送审材料袋中,连同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一并上报所在部门(单位);
3.各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将审核过的全部送审材料进行汇总,连同送审费、《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著作)送审材料一览表》(部门盖章)于1月20日前提交人事处。本部门(单位)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单位+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的命名方式同时发送至校内邮箱12190005@hyit.edu.cn。
4.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申报人员须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及时上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蒋红玲,孙晋德
联系电话:83591021(51021)
附件:1. 论文(论著)送审材料袋封面
2. 同行专家鉴定表
3.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4. 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著作)送审材料一览表
人 事 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