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创新创业 >> 学科竞赛 >> 正文

关于遴选我校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及建设导师库的通知

2019年12月21日 15:08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裴付伟
阅读次数: 【关闭】【打印】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淮阴工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淮工院〔2016〕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我校教师积极主动将创新思维、创业意识融入课程教学,吸引校外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决定开展我校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遴选活动,并建立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人数

1.遴选对象。全校教师、校友;成功的创业企业家;行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资深工作人员;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2.遴选人数。本次选聘不设人数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校内教师均可报名,鼓励各学院推荐与本单位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家、专家加入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团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传播社会正能量,热心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主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成功的经历;

4.近五年指导过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项,或指导学生参加过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或指导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成果转化等,或具有创业导师资格证书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优先选聘。

三、导师职责与权力

1.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和研究指导,积极参与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2.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新创业公益活动;

3.承担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工作;

4.定期举办或参与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论坛沙龙与创客活动;

5.承担部分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材建设;

6.参与学校或所在单位创新创业工作室建设工作;

7.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师资培训;

8.应邀讲授创新创业指导课、讲座、论坛等活动,并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9.参加有关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竞赛遴选或评审活动,并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10.与其他高校或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等。

四、遴选方式

1.创新创业导师的遴选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每个专业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申报不少于3名、校外导师申报不少于1名;

2.填写《淮阴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信息采集表》,所在单位负责人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对自荐和推荐创新创业导师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查;

4.入选的创新创业导师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布,并由创新创业学院颁发聘书,入选创新创业导师库。

五、相关事宜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推荐本单位教师以及与本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专家积极申报;

2.请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信息采集表》(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逸夫楼YF0802)。

3.请将电子版文件打包发至邮箱375799471@qq.com,邮件方题、压缩文件名为“学院或部门+2020创新创业导师申报材料”,联系人:唐洁方,联系电话:83591557。

附件:

 附件1:淮阴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淮阴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