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了解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后心理状况摸排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20日至10月7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及干预方式
1.辅导员通过网络、电话、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并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关注,精准摸排,一对一沟通,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实际困难,指导学生积极应对、科学防范,缓解压力,做到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2.对照心理普测结果和既往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了解其身心状态,尤其是在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与家长加强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
3.辅导员积极发挥心理委员朋辈助人的作用,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
4.积极宣传各类心理援助途径:我校心理咨询平台,苏心APP,对排查中发现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科学求助。
四、重点关注学生特征
1.疫情防控期间,有被医学隔离观察或被确诊并住院治疗经历的学生;
2.因新冠肺炎或其他疾病丧亲的学生;
3.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出现重大损失而陷入困境的学生;
4.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21天后返校学生;
5.居家期间,心理的认知与情绪发生重大变化或波动,应激反应激烈,出现明显疑病或失眠症状的学生;
6.原先存在自杀、自伤倾向或曾自杀未遂的学生;
7.患有各类精神障碍或处于康复期的学生;
8.心理普查后需重点关注的学生;
9.因人际冲突离群索居、独来独往的学生;
10.与父母关系不良,并在居家期间频繁发生冲突的学生;
11.患严重身体疾病的学生:
12.上网课期间缺课明显并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或网瘾倾向明显的学生;
13.学业困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14.其他突发情况的学生。
五、材料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切实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记录规范;尊重学生隐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排查完成后,认真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
2.各学院对重点学生排查过程中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备案,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2),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和跟踪记录。